海峽網11月19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江海)最低每月1元,高的每月八九元,就可以買一款保險,解決重病病人看病買藥的問題。近期不少市民發(fā)現(xiàn),多家保險企業(yè)開始推薦新的保險品種“個人特藥保險”。
那么,這種保險真的可以解決患病市民的用藥問題嗎?
多家險企推出個人特藥保險
去年的一部電影《我不是藥神》,反映了重病患者面對特種藥品高昂價格時的無奈。有人就會想,有沒有一種保險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
“有需求就有市場,行業(yè)內注意到了這個市場需求,所以相關的個人特藥保險開始密集推出,福州各大險企都有相關產品推出或準備推出。與傳統(tǒng)醫(yī)療保險不同的是,特藥險并不直接提供費用補償,而是將其轉化為藥品服務,包括提供藥品本身,以及用藥指導、用藥跟蹤和藥品配送等。”昨日,一家在榕保險企業(yè)的工作人員介紹說,特藥險主要指為醫(yī)保外特藥(指治療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費用較高、療效確切且無其他治療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療藥品,包括抗癌所需的靶向藥物、免疫藥物等)提供費用保障的一類新型健康保險。
目前,險企推出的特藥險產品,基本上集中在抗癌用藥保險方面,保額均在百萬元以上,產品價格則多數在百元以內,平均每月只要八九元,甚至有的險企推出的產品平均每個月費用只要1元。
對此,上述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保費其實連成本都不一定能覆蓋,保險公司主要是覺得這一險種可以將商業(yè)醫(yī)療險、腫瘤醫(yī)療服務與特藥服務進行優(yōu)化組合,是一個不錯的吸引用戶的產品。
建議和重疾險等配合使用
那么,買一份個人特藥保險就可以一勞永逸解決用藥貴的問題嗎?
昨日,福州幾家險企的業(yè)務負責人表示,特藥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根據理賠流程,患者要先確診并完成處方審核后,才能獲得用藥保障期內的藥物。賠付比例方面,社保以外的部分100%報銷,社保內未報銷部分賠付60%,個別險種支持社保內未報銷部分賠付90%。
據了解,不同的保險公司推出的特藥險,區(qū)別在于特藥范圍和用藥保險期限。例如,部分公司推出的產品可提供四五十款藥品,有的公司則只提供12款~20款藥品。
用藥保險期限方面,不同公司的產品差異也很大。此類產品的用藥期限都是從確診之日算起,但期限長的有3年,短的只有1年。
也就是說,市民投保特藥險,雖然為將來用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并不意味著就解決了一切問題。分析保險條款可知,這一險種并不負責癌癥患者的醫(yī)療、手術、住院等費用,因此不能代替重疾險、醫(yī)療險等健康險保障。
業(yè)內人士建議,有相關需求的消費者,可以將特藥險和重疾險等配合使用,而不能單一依賴某種特定險種。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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