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時報綜合報道】為了吸引民眾購買,許多食品以“健康”二字標榜產品有益健康。為此,臺灣“衛(wèi)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4日公告,除了取得許可證的健康食品外,其余銷售的食品均不得以“健康”為品名,以免消費者誤解。
臺灣坊間常見“健康餅干”和“健康果汁”等在品名上標榜健康的產品。而根據(jù)島內“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定義,“健康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效,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jù),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的醫(yī)療效能的食品。“食藥署”官員陳瑜絢稱,“健康食品”已成為法定名詞,而市面上常見的“健康肉松”或“健康餅干”等字樣的產品,卻不一定通過審核。“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稱,新規(guī)定預計2022年7月1日實施,屆時食品品名違反規(guī)定者將被罰款4萬至400萬元新臺幣,并限期回收改正。
在臺灣,包裝盒上有“小綠人”標章的才是真正的“健康食品”。產品向“衛(wèi)生福利部”提出申請后,經審查評估其安全無虞以及科學佐證的功效性,通過后會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截至2019年3月,“衛(wèi)生福利部”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有400多項。像“健康取向蘇打餅干”這類食品在品名上標注“健康”二字的不一定是健康食品。(張若)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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