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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公司:出租車不屬于網約車 “先行墊付”不適用

智鈺珊說,滴滴宣稱的“先行墊付”名不符實。“現在出這事了,為啥至今沒慰問家屬?”

河南商報記者看到,滴滴說的“先行墊付”是指,“對于符合平臺保障范圍的事故,凡是由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含第三者),無論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只要符合墊付范圍,滴滴出行平臺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為傷亡者先行墊付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醫(yī)藥費、診療費、急救費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其他費用。”

智鈺珊說自己是通過滴滴平臺給田俊叫的出租車,應該屬于網約出租車。但滴滴公司公關部的王先生認為,田俊乘坐的就是出租車,不屬于網約車。

3月26日王先生對河南商報記者表示,本次事故中,遇難乘客乘坐的是鄭州通美汽車出租有限公司所屬的巡游出租車,盡管通過滴滴平臺接單,但仍屬于交通部劃分的巡游出租車范疇。巡游出租車就是指普通的出租車,之所以叫“巡游”,是因為可以“招手即停”,這也是其區(qū)別于網約車的特點。

王先生稱,滴滴“先行墊付”的范圍只包括滴滴的專車、快車等,因為這些業(yè)務滴滴平臺有抽成,而出租車業(yè)務滴滴沒有抽成,乘客支付的費用直接打給了車主,所以,對于出租車,沒有“先行墊付”。

“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下來了,需要我們負什么責任,我們就會負什么責任,絕不推脫。”王先生稱。

出租車公司:出租車屬于掛靠關系 出事由車主負責

出事的出租車屬于鄭州通美汽車出租有限公司。3月26日,通美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趙女士稱,該事故一出,公司就跟出租車車主進行了聯系。

“這輛出租車就是在我們公司掛靠的,他每個月給我們交170元的服務費,當時簽合同時,我們雙方就約定,如果出了事故,車主要負全責,和通美公司沒有關系。”趙女士稱,事故發(fā)生后,田俊的家屬也來過公司,公司已向其進行了情況說明,對方也表示理解。

趙女士稱,據她了解,3月18日出的這起事故,因為是追尾,出租車車主和司機(已查明當天開車的司機和車主不是一個人)要負主要責任;因為鄭州市有相關規(guī)定,禁止渣土車上高架,所以,渣土車應負次要責任。

“此次出事的出租車已經報廢不能用了,但出租車的牌照還能值二十八九萬元,為了保證乘客的利益,如果這個事件沒有處理完畢,車主就想把車賣了,我們不會讓他私下交易的。”趙女士說,公司對于田俊一家的遭遇也比較同情,能做的只有這些了。

【律師說法】

這起事故 責任究竟該如何劃分

河南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彥濤認為,一般情況下的追尾事故,都是后車負全責。

“考慮到乘客是通過滴滴平臺選擇的出租車,出租車沒有按約定把乘客安全送達,滴滴應該承擔連帶責任。”趙彥濤稱,車主和司機既然不是同一人,在車主負主要責任的情況下,司機和車主屬于雇用關系,司機也要承擔連帶責任。鄭州市相關規(guī)定禁止渣土車上高架,出租車追尾渣土車,渣土車的車主和司機也有一定責任。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互聯網協(xié)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稱,到底是渣土車的責任還是出租車的責任,要看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

另外,趙占領認為,家屬糾結的焦點其實就是田俊所乘坐的出租車到底屬于網約車還是普通出租車。“如果是網約車,那么滴滴公司就是承運人,肯定會承擔責任;但現在該車不屬于網約車,只是乘客通過滴滴平臺打的出租車,屬于巡游出租車,就要由出租車公司負責。”趙占領稱,網約車適用網約車管理辦法,而出租車不適用,出租車是另外一套管理辦法,由出租車公司來管理、負責。

“乘客坐的車屬于出租車,不屬于網約車,那就和滴滴沒有關系。”趙占領說,只有一種情況,就是這輛出租車屬于套牌車,那么,滴滴公司屬于審核沒過關,就應擔責。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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