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者偷稅漏稅 購買者也算違法
亂象三:“奢侈品代購”鋌而走險,偷稅漏稅,構成違法走私。這類現象越來越普遍,不久前南京市法院系統(tǒng)接連開庭審理了多起走私案件,其中不乏因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應繳稅款的盈利性微信代購者。而在全國范圍內,“空姐代購逃稅”、“走私高檔手表入境”等新聞不斷見諸報端。
據報道,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代購偷逃稅案件,被告人從境外找人購買價格不菲的奢侈品手提包,買到貨后“人肉”入關,再將物品在網上銷售獲利。由于累積偷逃稅款高達千萬元,該案兩名主犯一審均獲刑11年。
家住南京的馮亮(化名)在2013年經人介紹認識了香港居民劉敏(化名),聽說劉敏有辦法能從歐洲等地買到價格不菲的奢侈品愛馬仕品牌手提包等物品,兩人合謀開始了偷逃稅款走私奢侈品入境之路。自2013年底至2015年9月,劉敏在境外買到物品后,采用“貨標分離”手段,將貨物“人肉”帶入境內,再通過快遞郵寄至馮亮指定地點,貨品的標簽、包裝等也通過類似手段交給馮亮。根據檢方結合馮亮銷售單據和快遞記錄等內容確認,短短一年多,他們走私入境的貨品偷逃稅款達2720萬元。
根據刑法有關規(guī)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以走私罪論處。
應該說,我國針對網絡銷售領域出現的一些新鮮事物也在不斷研究出臺新的法律法規(guī)。如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24日聯合下發(fā)的《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就針對“海淘”等跨境電商進行了一定的規(guī)范,明確消費者“海淘”的單次交易額不得高于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不得超過2萬元。在此額度內,消費者享受增值稅、消費稅70%的關稅優(yōu)惠,一旦超出則按照一般貿易的方式全額征稅。
3月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茅公開表示,作為一種新的購物形式,我國網絡購物發(fā)展勢頭良好。但在產品質量、消費者保護方面也存在不少問題。網購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強監(jiān)管、提高行業(yè)自律。針對新生事物,怎樣健全網購法律保障,有些還在探索之中。既要讓消費者買東西方便、放心,又要保障產品質量。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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