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日前下發(fā)《關于認真做好2019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發(fā)放高溫津貼,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充抵高溫津貼。如發(fā)現(xiàn)用人單位存在相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工會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應下達限期整改建議書;用人單位拒不接受監(jiān)督整改意見的,應依法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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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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