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wǎng)>新聞中心>福建頻道>三明新聞
分享

●王飛鳳

案情:40多歲的余某根是家中的獨子,先天智力殘疾,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妻子陳某下肢殘疾,但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保障殘障兒子兒媳今后的生活,余某根的父親余某炳辛勤勞作一生,攢下15萬余元。2016年3月,余某炳因癌癥晚期去世,將5萬元交付其哥哥余某新代為保管,并囑托照顧好兒子媳婦。其余現(xiàn)金10萬余元縫在家中的舊衣裳中,直到辦理后事時才被發(fā)現(xiàn)。余某炳去世后,余某新當即將15萬余元分別存入自己和妻子的銀行賬戶,之后每月僅支付余某根夫妻300元生活費,之后余某根討要余款遭拒絕。2016年8月3日,余某根夫妻訴至法院,要求余某新返還代為保管的遺產款15萬余元。

審理:寧化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余某炳的父母、妻子均于早年去世,其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僅有兒子余某根一人,15萬余元應全部由余某根繼承。余某新系第二順序繼承人,不享有繼承權。余某根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其妻子陳某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余某根的監(jiān)護人,應保護丈夫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遺產款應由陳某負責保管并合理支配。故余某根夫妻的訴求有理,15萬余元應返還余某根。經法院主持調解,2016年9月27日,余某新取出了存款15萬余元并存入了余某根銀行賬戶。

評析:遺產繼承糾紛是常見的民事糾紛,本案中,余某新夫妻均年逾七旬,待其去世,該款的權屬難免發(fā)生爭議,導致親人反目,實屬不該。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往往并不一定是因為家務事真的有多復雜,而是因為,在家務之事牽連的微妙親情關系中,因為有情,就似乎很難把握一些傷及顏面的問題,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xié)商處理繼承問題。

責任編輯:肖舒

最新三明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首部全品類老茶研究專著《中國老茶淺釋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wǎng)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wǎng)(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wǎng)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wǎng)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