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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本網(wǎng)記者 黃凌燕 通訊員 朱程程)  18歲的何某有個13歲的女友,情到深處時,兩人發(fā)生了關系。然而,日前何某卻被告知涉嫌強奸罪,何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和女友是“自愿”發(fā)生關系,怎么就構成了強奸罪呢?

今年5月份,仙游縣榜頭鎮(zhèn)某村的何某在上QQ時,認識了李某,李某告訴他自己是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今年16歲。一來二往中,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據(jù)李某說,她和何某在戀愛期間,多次在何某家中發(fā)生關系。今年7月份,何某帶她來到朋友陳某家中住了幾天,兩人又多次發(fā)生關系。

何某的朋友陳某證實李某是何某的女朋友。他說,兩人一共在他家舊房住了三四次,每次都是晚上來,第二天就走。最后一次是今年7月份,李某自己找到何某,何某就又帶她來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她就走了。

今年7月初的一天,懷疑女兒被何某帶走,李某的母親打電話告訴何某,李某今年才13歲,她讓何某把李某帶回家。此后,何某在知道李某只有13歲的情況下,仍然和李某發(fā)生關系。7月10日下午,李某的父母再次來找何某,在壩下村的一家網(wǎng)吧內(nèi),李某被父母帶回家。回家后,李某告訴父母這幾天一直跟何某住在何某的朋友家,并且已和何某發(fā)生了關系。7月13日,李某來到仙游縣公安局報案,稱自己遭到何某強奸。公安民警隨后進行立案偵查。今年8月29日,何某來到派出所投案。

在采訪中,仙游縣檢察院檢察官說,經(jīng)依法審查,認定何某在明知其女友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仍然與之發(fā)生性關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痹谒痉ń忉屩?,凡與未滿14周歲的女子發(fā)生性關系,不論該女子是否自愿,都屬于強奸罪。但犯罪嫌疑人何某屬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林勇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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