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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閩清法院審結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某健康管理公司因服務不到位,被判向消費者退還部分服務費。

據(jù)了解,2023年11月,姚女士將某健康管理公司訴至閩清法院。姚女士訴稱,她于2023年5月花了9309元向該公司購買產(chǎn)后修復養(yǎng)生保健課,該公司允諾一周至少提供三次產(chǎn)后修復服務項目,但健康管理公司未提供相應的服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健康管理公司同意退還姚女士未上課程的服務費8643元。經(jīng)姚女士催討,該公司一直沒有退款。

閩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姚女士向健康管理公司支付費用,雙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務合同關系,健康管理公司因服務不到位同意退還部分款項,雙方達成解除合同的意愿。法院認定雙方的服務合同已解除,判決健康管理公司應向姚女士退費8643元。(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林芬)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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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產(chǎn)后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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