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警局日前發(fā)布通告,嚴防新冠肺炎疫情海上輸入,有效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
根據通告,嚴禁任何企業(yè)、組織、個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組織、運送、協(xié)助境外人員經海上通道偷渡進出我市,或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員。嚴禁非法搭靠外籍船舶、私自接駁境外人員、物品,以及私自招錄、容留境外人員登船作業(yè)。如屬海上非法入境福州海域人員,應立即向福州海警局投案,如實陳述非法入境事實。在加強船舶管理上,嚴格落實船東、船長和港口、碼頭、停泊點等涉海經營者防疫主體責任。所有出海船舶、人員進出港須按要求報備,嚴禁擅自搭靠在我市海域航行的各類船舶違規(guī)接駁或非法載運非本船人員。船舶在海上作業(yè)期間,嚴禁拆卸、破壞、屏蔽北斗示位儀、AIS等通信導航設備,嚴禁接觸境外人、船、物,嚴禁從事海上非法捕撈、漁獲交易,嚴禁非法從事或參與船舶建造、維修、改裝業(yè)務,嚴禁“三無”船舶出海作業(yè),嚴禁進行非法走私活動。
通告指出,作業(yè)船舶船員需主動做好健康監(jiān)測,如有發(fā)現(xiàn)存在發(fā)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或船舶經停中高風險地區(qū)港口碼頭的,應迅速向屬地街道、社區(qū)、衛(wèi)生疾控及主管部門報告。船舶進港后需按要求停靠至指定區(qū)域,所有船員不得擅自離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嚴禁任何企業(yè)、組織、個人將含新冠病毒病原體的醫(yī)療廢物、有毒物質或其他危險廢物投入海中。
群眾如發(fā)現(xiàn)走私、偷渡、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向福州海警局舉報(24小時舉報電話:95110、0591-83296110)。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將視情予以獎勵,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對窩藏、包庇、幫助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張鐵國)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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