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8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 通訊員 高?。┙?,福州市連江法院“老法官”調解工作室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王某訴稱被告陳某因生意投資缺乏資金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間多次向其借款,每次借款均為現(xiàn)金支付,雙方口頭約定月利息按1%計算。經結算,陳某欠王某借款共14萬元,陳某出具了一份借條,并保證2年內還清借款。約定期滿后,王某多次向陳某催討,陳某僅于2020年8月歸還1000元,王某多次催討未果只得訴至法院。
這起案件看似法律關系簡單明了,訴訟請求有理有據,但細心的“老法官”調解員何秀珍還是察覺出了一絲不對勁,為何陳某一直不還款,卻突然在2020年8月轉賬1000元?而陳某的回答也印證了“老法官”調解員的想法。
陳某出具了19張微信轉賬截圖,證明其曾多次通過向王某、王某的表弟微信轉賬用于還款,此外,有些還款由于時間太久,陳某已經記不清是何時轉賬的了。
調解員何秀珍讓王某出具2020年8月陳某歸還其款項的轉賬憑證。在認真翻閱了轉賬憑證后,調解員發(fā)現(xiàn)陳某不止歸還了1000元的款項。19張轉賬截圖,上百條轉賬明細,調解員一一認真梳理,條條仔細查看,打滿稿紙后最終發(fā)現(xiàn)陳某共轉賬24筆,共計還款113800元。
在調解員的抽絲剝繭之下,該案還款真相終于“水落石出”。調解員向王某說明虛假陳述的后果,釋明訴訟風險。王某最終承認有收到陳某償還的款項,因陳某拖延還款,才堅持否認,2020年那一筆轉賬也是因為擔心過了訴訟時效才寫進訴狀的。最終原、被告達成調解合意,陳某將余下的欠款本金4萬元分三筆還清,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調解員何秀珍說,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民間借貸行為更加頻繁,欠債不還引發(fā)的訴訟案件越來越多。民間借貸糾紛看似案情簡單,其實不然,特別是隨著借款方式多樣化和網絡支付工具的發(fā)展,該類案件呈現(xiàn)出復雜多樣的特點。當事人在生活中要增強法律常識,注意保留和收集證據,以便在發(fā)生爭議時能夠進行充分的舉證。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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