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商價格多變需防隱性欺詐
日前,北京市民冀先生對媒體反映,他在電商網站經常購買或關注的幾種商品價格變化頻繁且幅度很大,有的商品最高時的價格是最低時的一倍還多。他展示的歷史購物記錄顯示,一款名為“WOLL德國制造不粘鍋雅致藍寶石系列24cm平底鍋”的商品,現(xiàn)價998元;但在4個多月前,其定價僅為289元,還不到現(xiàn)價的1/3。另外,這款鍋具還出現(xiàn)過618元、658元、499元等多種價格。
電商平臺上的大部分商品,每天的價格都處在變化之中,這種變動一般來說都是正常的。不同的電商平臺之間出售的產品具有同質性,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價格是用戶選擇電商平臺的第一考慮。為了擴大自身的商品銷量,電商平臺往往會采取各種形式的促銷活動,通過價格的不斷變化來進行滿減優(yōu)惠、代金券等活動,差異化的價格才能使商品同質化嚴重的電商平臺充滿競爭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電商平臺商品價格的變動是合理的。
比起這種正常競爭產生的價格變動,更需要注意的是隱藏于其中的價格欺詐,這種事件在每年“雙十一”的時候幾乎是百分之百會發(fā)生的。商家通過先提高商品的原價再進行打折,實際上的折扣幅度很小,更有甚者折后的價格還高于原價。
不公開、不透明、不真實的商品標價,使消費者頻繁落入電商的價格陷阱。消費者通過網絡購物主要還是因為便捷,特別是對于小件商品來說,因為金額不多,消費者并不會持續(xù)關注商品的價格,也無從知道波動,即使商家價格欺詐,消費者也很難識別。
除此之外,在大數(shù)據(jù)時代,“殺熟”成為某些電商平臺牟利的新手段,根據(jù)所購商品的價格,通過大數(shù)據(jù)計算其購買力,就同一商品而言,電商對購買力高的消費者推送較高的價格,對購買力低的消費者推送較低的價格,這種價格歧視的做法此前已有媒體曝光。
所謂價格歧視,通常是指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提供同質化的商品或服務時,在消費者之間實行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價格歧視分為三級,電商所采用的主要是一級價格歧視和三級價格歧視。一級價格歧視即電商通過大數(shù)據(jù)掌握了消費者的全部信息,以不同的價格向不同的個人出售商品,這就是上文提到的“殺熟”現(xiàn)象,這種現(xiàn)象的產生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三級價格歧視主要是電商通過市場分割的做法,對不同群體的消費者進行分組,設置不同的價格。
由于大數(shù)據(jù)和算法的快速發(fā)展,以往消費者通過比價“虐”商家的時代已經過去,商家偽裝之后的價格歧視、價格欺詐讓消費者更加難以發(fā)現(xiàn)。但是作為買家,也不必坐以待斃,比如,消費者同樣可以利用大數(shù)據(jù)的便利,通過使用各種價格追蹤的小軟件,更清楚地了解到商品的歷史價格,并基于不同電商平臺的比價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對于消費者來說,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真正要杜絕這樣的不正之風還是要靠監(jiān)管者的強勢。毫無疑問,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的價格歧視和價格欺詐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需要政府出臺相應的政策來限制和懲處電商平臺在背地里的小手段,更需要監(jiān)管部門嚴格執(zhí)行政策,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電商網站商品價格波動有一定合理性,但我們作為消費者,需要識別哪些是優(yōu)惠、促銷,哪些是商家的陷阱、欺詐,作為政府,要保護消費者不受商家的欺騙,不能犧牲我們的福利,讓商家牟取不正當?shù)睦妗?盤和林 作者系中國不良資產行業(yè)聯(lián)盟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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