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N見習記者 吳智飛 通訊員 黃美妹) 掉包分錢的騙局本來較為常見,但是在騙局的基礎上再連上一個騙局,取得對方信任后再詐取錢財,令人防不勝防。近日,這個新的連環(huán)騙局在荔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1年5月5日早上7時許,貴州省思南縣黎某福和老鄉(xiāng)趙某權帶著一疊冥幣來到涵江區(qū)涵西街道永輝超市門口。黎某福將幾張百元人民幣蓋在冥幣上,再把整疊錢放到一個黑色小提包中。此時,早晨路邊行人較為稀少,黎某福將包丟于路邊。
涵江區(qū)陳某路過黑包邊時被黎某福盯上了。黎某福和趙某權立刻上前,黎某福撿起提包然后打開掏出一疊紅色的百元大鈔。路過的陳某見狀停下來圍觀。此時,趙某權稱提包是自己先見到的,最后經(jīng)過商議,趙某權提議與黎某福、陳某分錢。陳某此時已經(jīng)有點懷疑,但是對方手中一疊人民幣卻是真真實實,沒有一點虛假。
此時,在路邊已經(jīng)等待多時的黎某馳和黎某江上前制止了趙某權的分錢行為,并大聲斥責了這種行為。黎某馳開著小轎車,而黎某江則充當小轎車上的乘客。陳某見黎某馳開著小轎車,倒也覺得此人可信。之后,黎某馳提議將這疊錢送到派出所去,并要求陳某等三人上車前往派出所作為證人。
陳某上車后,黎某江坐在副駕駛座上,將自己的錢包放于變擋邊。在車輛行駛一陣后,黎某江稱自己的錢包丟失。此時,車上其他三人亦篤定是陳某將錢包拿走。在不斷欺詐之下,陳某被迫交出身上的全部人民幣9700元和一部手機。當小轎車開至莆田市荔城區(qū)西天尾鎮(zhèn)少林路段時,黎某福讓趙某權先隨其去派出所作證,讓陳某下車在原地等待。隨后,陳某被“請”下車,四人迅速駕車逃離了現(xiàn)場。
荔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趙某權有期徒刑1年,黎某福、黎某馳和黎某江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責任編輯:林澤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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