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福建頻道>南平新聞
分享

為消除銀行不良信用記錄,男子竟鋌而走險偽造公章。經南平順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周某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現(xiàn)年43歲的周某是順昌某水電公司聘用駕駛員。去年11月中旬,周某到順昌縣興業(yè)銀行欲辦理個人住房裝修貸款20萬元。銀行經辦人發(fā)現(xiàn)周某的建設銀行及工商銀行信用卡有逾期還款記錄,遂要求周某提供兩家銀行的非惡意欠款情況說明。但兩家銀行均不肯蓋章證明。無奈之下,周某竟跑到福州花了200元讓人刻了兩個假公章。當他將兩份蓋有假公章的情況說明拿去辦理貸款時,被經辦人識破而未能得逞。2016年1月26日,周某被抓獲。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周某為達到個人貸款目的,指使他人偽造銀行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鑒于其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和酌情予以從輕處理。

責任編輯:周冬

相關閱讀
最新南平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萬商云集有福之州!2025中國福州國際招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