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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漳州一公司員工攜11萬元貨款外逃 還將貨款揮霍一空

海峽網(wǎng)6月7日訊(東南網(wǎng)通訊員 林立群 本網(wǎng)記者 陳志遠)漳州某食品公司一業(yè)務員陳某利用職務之便,在一年多的時間向客戶收取11余萬元貨款后從公司辭職,等到公司負責人了解情況后,陳某拒不歸還隨后不知所蹤,心急如焚的公司負責人無奈之下向龍文警方報警。

2017年11月,龍文警方接到報警:漳州某食品公司原員工陳某攜11余萬元貨款外逃拒不歸還。接報后,龍文警方立即組織經(jīng)偵大隊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要求盡快破獲此案,為企業(yè)追回損失。

為盡快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最大限度的為受害企業(yè)追回損失,專案組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部署案件偵辦工作。在偵辦中,辦案民警克服取證人員多、取證地域廣,調(diào)查取證不便等困難,輾轉(zhuǎn)多地開展調(diào)查取證及抓捕嫌疑人工作。2018年4月22日,經(jīng)過專案組的不懈努力,終于將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

經(jīng)調(diào)查,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間,陳某利用其擔任公司業(yè)務員的職務上便利,先后向客戶收取貨款共計人民幣11余萬元并占為己有。2015年8月陳某從公司辭職后,公司曾多次向其催討歸還貨款,陳某卻置之不理拒不歸還,并將這些貨款揮霍一空后逃匿。陳某到案后,民警及時為企業(yè)追贓挽損,于5月28日將11余萬元侵占款如數(shù)交還給企業(yè),贏得了企業(yè)的贊譽。

“在此,本人代表全家及公司全體員工,對龍文公安分局堅持服務人民為宗旨,為人民服務無小事的警風警紀表示誠摯的敬意,對民警同志急群眾之所急,認真負責、忠誠履職的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6月4日,漳州某食品公司法人劉先生來到龍文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將一封親自用毛筆書寫、紅底黑字的感謝信送到民警手中,感謝民警為其企業(yè)挽回11余萬元的經(jīng)濟損失。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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