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wǎng)2月23日訊 (海都記者 李建芳)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公布普通高中和中職校學生相互轉學的試行辦法,今后,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在普高和中職校之間辦理轉學手續(xù)。
據(jù)悉,中職校學生轉入普高,僅限在福州市參加過中考并被市區(qū)內(nèi)學校錄取的學生,且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高當年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并在中職校就讀滿一年。轉入普高后,學生應補學相應的缺修課程。普高學生轉入中職校就讀,須符合中職校入學條件,轉出學校、轉入學校均同意后,即可入學就讀。轉入中職校就讀的學生,須在中職校讀滿1.5年以上。
此外,教育部門還規(guī)定,中職校學生轉入普高就讀,學生數(shù)應控制在該中職校當年錄取學生數(shù)的5%以內(nèi)。該試行辦法從今年2月20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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